「這種事還要我講喔」!另一半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,要默契,先學這三件功課!

無論是婚姻或者談戀愛,許多人都曾做過這樣的事情,當自己的生日快要到時,故意先不跟對方說,想看看對方會不會記得,一但對方忘了,就氣得半死!想要讓對方知道你所要的,其實做這三件事情就行了!

寇紹恩牧師說,從前他是學文學的人,因此非常重視感覺,他常常會覺得如果對方是自己的女朋友或妻子,很多他心裡所想的事情,對方應該就要知道什麼是他想要的,什麼是他不想要的!這不就是兩個人之間應該有的默契嗎!相對的,如果對方不知道,當他需要自己講出來,他就會覺得沒意思了。例如,當他的生日快要到時,他就故意先不說,要看看對方會不會記得,但有的時候,對方真的忘記了,這就會讓寇紹恩牧師氣得半死。

在這件事情當中,寇紹恩牧師發現,為什麼自己總要一直「覺得」呢?如果他直接的跟對方說,下星期三我生日,要記得幫我過生日,對方就一定會知道、一定會記得,其實事情是非常簡單的,但我們往往很容易卡在自己的壞毛病裡面,總是不先說出自己想要的,希望對方會知道、會想到。

其實在婚姻當中,很多時候的摩擦就是這樣來的,因此,若是自己的需要,我們都該先想清楚,接著講清楚自己要什麼、不要什麼,這才是真正的溝通,不要幻想著對方都會知道,而除此之外,很重要的一點,就是當我們說出自己要與不要的事情時,我們也需要聽聽對方的需求。婚姻當中如果只有其中一方能夠說出自己要什麼、不要什麼,對方只能配合自己,這樣的婚姻一定無法長久,因為婚姻是兩個人彼此的互相,在基督的愛裡面融合,所以,我們不但要講清楚,同時,也要聽清楚對方要的是什麼。

聖經上說:「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」,這句話告訴了我們愛是什麼,愛並不是我們需要的每件事情,對方都要知道、都要配合自己,而是常常站在對方的立場,替對方著想,前提是,我們必須要先聽清楚,對方想要的是什麼。所以,婚姻當中有三個非常重要的課題:想清楚、講清楚,以及聽清楚,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學習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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