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有人問:「耶穌是誰?」您是否能說得清楚、講得明白?已故知名聖經學者大衛‧鮑森牧師曾提到,今日基督徒,不只應知道耶穌做了什麼,更應該了解祂是誰。
在紀念主耶穌受難、復活的這個月裡,我們一同來思想與認識這位值得我們終生信靠跟隨的主。約翰寫作約翰福音,旨在幫助我們認識耶穌是完全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。
祂真實的人性
約翰福音中的耶穌,顯然比其他三卷福音書「更具人性」。舉聖經中最短的一節為例:「耶穌哭了。」顯出耶穌十足的人性;祂站在好朋友的墳墓前,即使知道等會兒就要把好朋友從墳墓中叫出來,卻仍當場落淚。約翰記載耶穌又飢又渴,既疲倦又驚惶,這些都是人性具有的特質。彼拉多不明就裡用「你看,這人!」(參約19:5)這句話概括了約翰種種的描述。約翰透過耶穌讓我們看見真實人性的面貌,或者說真實人性當有的面貌。
約翰強調耶穌的禱告生活,使我們也可見到這份人性。約翰福音比其他福音書更詳盡描述耶穌的禱告生活。約翰描繪具有真實人性的耶穌,祂需要禱告,需要倚靠祂的父來引導祂說話行事。耶穌最美的幾段禱告即出現在這卷福音書中。
此外,耶穌的死是約翰福音關注的焦點,格外強調祂確實死了。約翰記載,兵丁以槍矛刺耶穌的肋旁,以致噴出一股血水來。約翰接著寫道:「祂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,叫你們也可以信。」(約19:35)約翰認為他的讀者必須知道耶穌確實死了,這一點很重要。
基於相同的理由,約翰也提供了他親眼目睹的復活證據。他記載自己觀察到空墳中捲著細麻布和裹頭巾。耶穌不僅真的死了,祂也真的從死裡復活了。
祂的神性
然而,約翰最想要強調的卻是耶穌完全的神性。這就要回頭看他寫福音書的目的了,也讓我們有機會更仔細來看他是如何用引人入勝的方式來闡述。我們之前已經看過,約翰認為信仰始於採信,即相信某件事為真。為了讓我們相信耶穌具有十足的神性,約翰用「七」這個希伯來人認為完全的數字,來作為證據。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,列入三組證據來證明耶穌基督的神性:七個見證、七個神蹟和七個詞句。
七個見證
在約翰福音中,「見證」這個字使用了50次。約翰強調,對於耶穌的真實性,我們都有個人的見證。在這本福音書中,有七個人見證耶穌的神性:施洗約翰、拿但業、彼得、馬大(第一位如此作見證的婦女)、多馬、愛徒約翰、耶穌自己。
根據猶太律法,只要有二到三個人的見證,事實就可以成立,而約翰卻列出了七位,用這個完全的數字來證明耶穌真是永生神的兒子。
七個神蹟
我們稍早提到,約翰總共只記載七個神蹟,而且稱它們為「徵兆」,因為這些神蹟指出耶穌是誰。約翰記載的這七個神蹟(徵兆),事實上是耶穌最超自然,也最震撼人心的神蹟。他沒有把趕鬼包括進去,因為在古代社會中,有許多人都會,包括法利賽人在內。約翰所凸顯的是別人都無法行的神蹟:
‧變水為酒:一個不會錯認的神蹟。
‧遠距離醫好大臣的兒子,既沒看到,也沒按手在他身上。
‧醫好畢士大池旁飽受38年慢性病所苦的人。
‧餵飽五千人,四卷福音書都記載了這個神蹟。很有創意,使少變多。
‧在水面上行走。
‧使生來瞎眼者得看見。
‧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─不同於睚魯的女兒或拿因城寡婦之子,都是在剛死後甦醒,拉撒路是從遺體已經開始腐爛的狀態下復活。約翰要說的是,這些「記號」都指出耶穌的神性。如尼哥底母所說的,若沒有神同在,無人能行耶穌所行的事。
七個詞句
前文曾提到,約翰獨特地為我們記載了七個耶穌描述自己的「詞句」。耶穌的宣告,猶太人不可能會聽錯,因為每一次祂都用雅威(YHWH)這個指稱上帝的希伯來字起頭,意思是「我是」。約翰謹慎地把這些宣告寫進一些事件中,這些事件證明耶穌宣告的合法性。
「我是生命的糧」是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之後宣告的。
「我是世界的光」是在醫好生來瞎眼的人之後宣告的。
「我是復活,我是生命」(中譯和合本為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」)是在祂叫拉撒路從墳墓裡出來之後說的。
祂也說到「我是門」、「我是好牧人」、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以及「我是真葡萄樹」。
祂十分清楚自己是神,以人的肉身顯現。約翰刻意把這七個詞句貫穿在福音書中,藉此證明耶穌的確配得讀者的相信。
與天父的關係暢通無阻
在約翰福音中,耶穌與天父的關係比其他福音中顯得更暢通無阻。約翰記載,耶穌受天父差遣,與天父同在,所言所行也都順從天父。耶穌與猶太人屢屢因著祂的身分發生衝突,因此引起猶太人的敵意,尤其祂宣稱自己是神:「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還沒有亞伯拉罕以前就有了我。』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祂;耶穌卻躲藏,從殿裡出去了。」(約8:58)事實上,約翰福音是唯一直接描述耶穌為神的福音書,雖然其他三卷也有這種含意。約翰開宗明義地說「道就是神」(約1:1)。結尾時,多馬坦承耶穌是「我的主,我的神」(約20:28)。
(本文摘錄自《約翰福音注釋》大衛‧鮑森牧師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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