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在這世上,傷害難以避免,人們常常無法理解的是:明明是受害者,為什麼要選擇饒恕?
饒恕的目的
柯恩德(R.T.Kendall) 牧師在英國倫敦知名的韋斯敏斯特教會(Westminster Chapel)服事多年,在他的著作《饒恕原理》(Total Forgiveness) 中,提到自己曾受到一位猶如父親的長輩傷害,多年後他無法抑制內心痛苦而向友人傾訴,這位友人給了一個衷心的提醒:他必須要以完全的饒恕來面對這段傷害,才能讓自己完全的釋放。這是饒恕的目的。
在「饒恕」裡最大的受益者,其實是「決定饒恕的你」,而非那位冒犯者。饒恕在於知道公義、聖潔的神必會去處理罪,把申冤的權柄交付給神,不以自己的方式去報復,讓自己得以完全的釋放。
我們可以自己決定不被受害者的囚籠所困,正如同約瑟為長子起名叫瑪拿西,他說:「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的父家。」( 創世記第41 章)。饒恕是面對內心醫治旅程的必經之地,更是經歷完全釋放、邁向恢復的重要一站。
對饒恕的誤解
饒恕並不等於合理化對方的錯誤。饒恕也不是等對方為自己的犯行付上代價才發生。
主禱文裡說: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」( 太6:12)
「債」,如同對方在傷害裡拿走了一些原屬於我的事物,可能是純真、信任感、安全感,或是自信等等,我們深深感覺被虧欠,覺得對方需要付上代價才公平。
無法饒恕,反而會讓苦毒抓住我們的心,在冒犯你的人還沒有付上代價以前,你的心早已在傷害中迷失,甚至終生都無法走出來。
主耶穌的愛與饒恕
使徒行傳裡記載保羅明知耶路撒冷有患難,卻仍前往,他說:「我為主耶穌的名,不但被人捆綁,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。」( 徒21:13) 為何保羅明知眼前必有傷害與冒犯,仍然甘願前行?惟有主耶穌的愛能激勵他活出這樣的生命,主耶穌明明知道來到世間將不被接納、被羞辱與厭棄,仍甘心道成肉身來到人間,為世人的罪受刑罰、釘在十字架上。
饒恕也是如此,我們無法靠己做到,惟有靠神才能。當我們更深認識神的愛,知道自己的罪性何等刺傷祂的心,卻因主釘十架被全然赦免;對祂的饒恕有完全的體會,才能擁有饒恕的能力。
「我塗抹了你的過犯,像厚雲消散」( 賽44:22)
「東離西有多遠,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」( 詩103:12)
神如何不記念你我的過犯,我們因此得以效法祂饒恕人、饒恕自己。
無法饒恕,堵塞了領受神愛的管道,無法完全經驗祂無限的愛與寬容。當心裡開始饒恕,從神而來的恩典、醫治、恢復與更新,都將源源不絕的湧流到我們的生命裡。
「又要謹慎,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,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,因此叫眾人沾染汙穢。」( 來12:15) 放任不饒恕的毒根影響生命,不但危害自己的心靈,甚至會傷害身邊的人。
饒恕不是道德誡律
「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,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」( 彼前4:8)
「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」( 太6:14)
「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」( 弗4:32)
我們無法靠自己而擁有良善、恩慈、憐憫,惟有在連於基督──愛的源頭,才能真正的愛與饒恕。決定饒恕時,是作了決定,讓神來掌管你我的生命,讓天父的愛、耶穌的恩典及聖靈的大能充滿我們,擁有屬神的性情、真正的饒恕。
饒恕,是效法基督生命的起點,用神的愛來愛人,用神的饒恕來饒恕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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