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會說,為何上帝要做這件事情?為何祂會允許這些事情發生?我們很常因為不喜歡所發生的事情而對神生氣,但是儘管如此,也別忘了在生氣之後,還是得做這件事情!
神知道我們的軟弱和缺點,也知道有時我們會對人生充滿疑惑,所以,聖經教導我們「生氣卻不要犯罪」,但是我們往往會問,怎麼做才算生氣卻不犯罪?那就是,若我們因為被得罪而惱怒對方,那就得必須處理自己的怒氣,但是,若我們是因為看到別人受苦而氣憤,那我們就有權利對那不公不義的事情感到憤怒。
另一個問題是,如果有人對神感到氣憤,神會反過來惱怒人嗎?不會,原因在於神非常了解我們,因此不會惱怒,但是我們得思考的是,我們為何對神感到氣憤?難道我們不知道祂是宇宙至高神、掌管萬有,並且應許只要我們遵行他的旨意,就必叫萬事互相效力,使我們得益處嗎!聽到這個答案,許多人就會反問,那祂為何要做這件事情、為何允許這些事情發生呢?而真正的問題是,我們不喜歡所發生的事情,我們會氣憤神,是因為祂允許了我們不喜歡的事情發生,所以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在於,這種憤怒背後的心態是什麼?那就是悖逆神,因為我們不喜歡所發生的事情、因為我們要求祂改變一些事情,但事情卻沒有照我們所求的方式或時間而改變。
從以上的角度來看,對神感到氣憤是一種罪嗎?答案是肯定的,當我們的心悖逆神,和祂對我們的旨意的時候,那就是罪了,但是,當我們若這麼做的時候,其實只要認罪、求祂的赦免,並且請祂顯明我們生命的光景,然後完全降服於祂,就可以繼續再向前進。
不要一直在失敗中打滾,我們可以坦然、勇敢的認罪,對神說:「我很生氣、我不明白,但是我需要你幫助我得勝。」當我們在這樣的情緒中,還能對神說這句話時,神自然會願意幫助我們,因為祂能體會我們的憤怒,同時也樂意饒恕並改變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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