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條件的「順服」,也是順服嗎?
聖經宣告神的大能大力和威嚴,同時也彰顯祂長闊高深的憐憫與慈愛。祂配得我們全心和熱切的順服,卻經常得不到。願意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獻給祂的人是少數的,你是其中之一嗎?
完全順服,是選擇不計後果地跟隨神。這意味著即使我們的朋友選擇了不同的道路,或是面對苦難與屈辱,必定躲不掉的時候……我們仍然選擇順服主。我們看祂旨意成就的重要性,超過自己的舒適或個人的野心。我們將結果交託給神,並且緊緊抓住祂的應許:「祂必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(申31:6b),並會使我們經歷到「萬事都互相效力」(羅8:28)。
關於本篇文章標題中提到的「委身」,查爾斯.史丹利牧師要強調的是,並非出於一時的順服(如:我選擇在某件事上跟隨神),乃是將「完全的順服」當作生活方式。
如果我們在順服上設下界限或條件,那麼當順服打亂我們生活方式時,最終會出現不明確的結果;或是當事情讓我們害怕得手足無措時,我們就容易希望改變自己順服的行為。然而,如果耶穌基督是你生命的主宰,你有什麼權利限制自己,要如何或是何時遵行祂的旨意?
信徒沒有權利設定自己的界限。我們作決定的尺度應當是:「神希望我做什麼?」答案有時候會令人受苦,但順服總不會錯。在凡事上跟隨神,是獲得恩典和靈命成長最可靠的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