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世界就像個失物招領中心,世人都迷失方向,也找不到自己的主人,但是神本著祂的愛和美好的心意,將我們尋回……

路加福音第 15 章中浪子回頭的故事,講的是失而復得的主題。聖經告訴我們,基督徒的得救是本乎恩、因著信,並不是由自己的行為好壞而
定。當我們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救主的那一刻起,就成為神的兒女。神接納我們成為祂的家人,因祂不忍心看我們受到罪惡的捆綁,並活在黑暗裡,甚至與祂永遠隔絕;祂期望我們能享受祂所賜下的一切豐盛,在生命中滿有祂的平安和喜樂,與祂永不分離。
你對天父認識多少?
有些孩子在寫給牧師的信中,表露出他們小小心靈中所認識的天父……
◎親愛的牧師,我想上天堂,因為我哥不會在那裡!(8 歲的史蒂文)
◎親愛的牧師,我知道神愛每個人,但祂還沒遇到我姐姐……。(另一個 8 歲孩子)
◎親愛的牧師,請你在講道時強調彼得.彼得森這週很乖,我就是彼得.彼得森。(一個 9 歲男孩)
◎親愛的牧師,我母親很敬虔,她每週都會到教會玩賓果,連感冒也會抱病參加。(一個 9 歲女孩)
◎親愛的牧師,我們都可以向神禱告,但神要向誰禱告呢?祂有自己的神嗎?(9 歲的克里斯多福)
◎親愛的牧師,我很喜歡你的主日信息,尤其是你講完的時候。(11 歲的拉福)
◎親愛的牧師,神要如何分辨好人跟壞人?是你告訴祂的,還是祂從報紙看來的?(9 歲的瑪莉)
其實我們也像這些孩子一樣,因為對神的認識不夠整全,而產生各種疑問或結論。路加福音第 15 章中一再強調失而復得的故事:牧羊人找到走失的羊;婦人找到遺失的錢幣;父親等到浪子回頭等。
福音書作者路加醫生用畫家的筆觸描繪出浪子的故事,就算你已讀過這個故事千百次,相信每次都依然擁有最初的感動;所有觀賞這幅畫的人,對畫中人物的處境都能感同身受。畫中有棟華美的宅邸,座落在山坡頂上,有一條小路通往這間房子。父親從房子跑下山坡,迎接兒子長途跋涉而來,兩人在大門口相遇。我們看不見兒子的臉,因他的頭埋在父親懷裡,但我們看到他衣衫襤褸、一頭亂髮,背上都是塵土,肩上滿是汙漬,掉在地上的錢囊中空無一物。這個錢囊曾裝滿大把鈔票,卻被他揮霍一空;曾經不可一世的浪子如今落魄潦倒、身無分文。
浪子回家時沒帶伴手禮,他不為自己辯護也不多做解釋,只是不斷思考該怎樣道歉。他只能說出「父親,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,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( 路 15:21) 小兒子知道自己做出這麼多忤逆不孝的行為,不可能在家中仍保有一席之地,因此他只求父親把他當傭人,他願意放棄兒子的名分。
在這幅畫中,父親的表情卻清晰可見,滿是皺紋的臉龐閃爍著兩行淚光,斑白鬍子藏不住嘴角的笑意,父親一手撐住兒子疲憊的身體,另一手把他擁入懷抱。老父親轉身對僕人說:「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,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。」(22-24節 ) 小兒子聽到這些話一定目瞪口呆,他敗光領到的家產,遺棄了父親,以為自己已經失去做兒子的資格,但父親竟完全接納他。小兒子雖離家出走,他在父親心裡的地位卻沒變。
反觀我們,就算我們不願意也覺得不可能繼續當神的孩子,但神永遠願意當我們的天父。祂已與我們立約,當你接受祂時,祂也接受你,祂的承諾永不變。聖經中提到很多神的名字,但神自己最喜歡的稱謂應該是「天父」。耶穌提到神的時候,祂總是提到這個稱謂,如「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」( 路 2:49) 還有祂在十架上最後得勝的宣告是「父啊,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……」( 路 23:46) 在聖經中,耶穌稱神為父就超過 200 次。
耶穌自己稱神為父,也鼓勵我們稱神為父。備受推崇的新約學者耶勒米亞這麼說:「透過助理的協助,我檢視了古猶太人的禱告文獻,結果發現這麼豐富的文獻中,從沒有人稱神為『阿爸天父』!阿爸是個日常用語,是家人親密的稱呼,當初沒有任何猶太人敢這樣稱呼神。耶穌大多數的禱告都慣用阿爸父,在主禱文中,祂也授權門徒使用『阿爸』的稱呼,同享兒子的名分,讓門徒對天父說話時,也可以用這種親密、信靠的態度。」
神定意成為我們的父
事實上,在接受基督時,神不只赦免我們,還透過一連串不可思議的過程收養了我們;我們從絕望、被定罪的孤兒,成為不再恐懼、不再無依無靠的養子。我們就像那個浪子來到神的審判台前,一切過犯如影隨形,神的公義卻使祂不能視而不見;也因神的愛,祂不會坐視不理,於是在天堂一片驚呼聲中,耶穌承擔了我們的罪。祂擔負我們一切悖逆,代替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,為我們付上罪的代價,使神的公義與愛得以兼顧,也讓神所創造的你得到赦免。
但罪得赦免並非故事的結局,下一個階段是收養。保羅說:「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乃是 ( 蒙收養 ) 兒子的心;因此我們呼叫『阿爸,父』,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,我們是神的兒女。」( 羅 8:15-16) 神不但潔淨我們的汙名,還把自己的名賜給我們;神不但讓我們得到自由,還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中。收養過孩子的人,一定最能了解神的這種愛,有的人生了孩子未必想養,但養父母一定能理解神想擁有更多兒女的心意,且不僅體會神收養的原意,也了解收養孩子的各種難關。
在尋尋覓覓的過程中,建構出要為這孩子承擔多少責任,縱使孩子的過去令人疑慮,前景令人擔憂,但既然身為養父母,必定樂意全心付出愛。當神決定收養我們,從最初的尋找、簽屬收養文件、帶我們回家,也是為了讓我們享受前所未有的愛。「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;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」( 弗 1:4-5)
祂為何要這麼做?是因為我們長得好看、有智慧、反應敏捷、家財萬貫……?都不是!因為那是祂自己的心意,是祂的選擇與決定;祂定意這麼做。明知這件事的代價多高、麻煩多大,卻仍決定帶我們進入祂的家,成為我們的父親。有些人聽到神的愛時,會產生心防、極力抗拒,認為這愛是給別人而不是給我的;總是有另一個聲音告訴我們,別癡心妄想!這種愛哪輪得到我們……。但是,路加福音第 15 章正是我們的寫
照,我們就是那隻走迷的羊;是那枚滾到沙發底下,沒人看得到的錢幣;也是那個揮霍無度,自認失去兒子資格的浪子。但我們的天父、牧人和主人卻從不曾忘記,極力想找到我們,帶我們回家。
天父為我們預備的救贖
神付上代價買贖了我們,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說: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」( 加 4:4-5) 得到兒子的名分,並非出於我們的表現,因為沒有一個人配得;本來就沒有一個人有資格讓神收養。神收養我們是出於祂的恩典和良善,而且祂不是貪圖我們什麼利益;反之,收養是為了滿足孩子 ( 我們 ) 的需求,因為被收養者需要一個家,需要得到從父母來的愛。
人最深的需求是找到屬靈的家,生命中焦慮與恐懼的根源,都是因為覺得自己失了根,缺乏歸屬感、無家可歸,但只要迷失的靈魂從慈愛的天父找到歸宿,醫治就會從此開始。天父收養我們是因祂愛我們,愛是祂的本質。
我七歲時曾因太氣父親而短暫離家,若有人問我當時對父親的看法,我會直接說寧可沒有這樣的父親。然而,若有人問父親對我的看法,父親一定會說,不論如何我都是他的兒子。那次我自己回家,躡手躡腳走進廚房,看到全家人坐在餐桌旁,我的位置空著沒被人佔據,我忽然頓悟自己在家有一席之地;我們在神的家中也一樣擁有屬於我們的地位。
在路加福音第 15 章這幅父子相遇的美麗圖畫下方,將會寫下保羅曾說過的話:「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」( 羅 8:38-39)
神今天親自向我們啟示,祂是我們的天父,我們稱祂為聖潔、君王、我們的主,但最能打動祂的心和最能改變我們生命的方式,就是稱祂為「阿爸天父」。我們需要聖靈不斷提醒,當有人使我們感覺沒有資格和機會享受這份父愛時,我們要棄絕這樣的謊言,求神給我們勇氣和力量,承認自己擁有神兒女的身分,享受父神賜給我們神兒女的權柄,還有父家中一切的豐盛。
(本文整理自陸可鐸牧師〈天父的心〉信息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