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會有個疑問,為什麼基督教老是要我們閱讀聖經呢?事實上,當我們經歷到許多事情時,若能明白聖經怎麼說神、神怎麼行事…等等,就會知道,這些經歷不是突然發生!
了解聖經中的神學、明白聖經怎麼說神,以及神怎麼行事,可以幫助我們分辨經歷。舉例來說,大衛鮑森有一次參加牧者講座的時候,有一位牧者問他:你相信被聖靈擊殺嗎?大衛鮑森回答:「當然信,聖經上有提到。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就是被聖靈擊殺。」如果我們想要被聖靈擊殺,就只要謊報奉獻金額,而且找西門彼得做牧師即可。
問這個問題的牧者對大衛鮑森說:「你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。我指的是說,倒在地上。」大衛鮑森就反問了他:「位甚麼不直接說倒在地方,而是用聖經上沒有的詞來形容?聖經上有談到人倒在地上,但是卻沒有用『被聖靈擊倒』來形容接受禱告服事的食後倒下,這就是使用聖經上沒有的詞。」
只要當我們使用了聖經上沒有的詞,必然會帶進不符合聖經的神學。若用白話來回答這個問題,聖經上曾經有為人禱告時,對方倒下的情況,以西結、保羅、約翰就曾倒在地上,這在聖經上時分常見,但是聖經從來沒有說,他們是被聖靈推倒的,甚至聖靈還對以西結說:「起來,我還沒說完。」重點是,在聖經上,倒在地上是人在神面前很正常的反應,也是人對主的反應,所以當我們研究聖經神學時,就會幫助我們分辨這些經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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