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好?還是不結婚好?如何才能在婚姻中享受各樣的美好?美滿的婚姻需要先破除兩大迷思:婚姻是為了滿足個人需求、擁有婚姻才能讓人生圓滿...
婚姻不是為了滿足個人需要
以弗所書5章25-27節這樣說:「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」丈夫在婚姻中的任務,需要付上很大的代價,不但要為妻子捨己,還要讓她保持光彩、作聖潔無瑕疵的人。
以利害關係為基礎的婚姻,只要需求無法被滿足、或是更刺激的誘惑出現,雙方關係很快會陷入困境。40幾歲是許多夫妻決定離婚的高峰期,這時候往往是子女進入青春期、雙方相處10多年早已索然無味,然而沒有一段婚姻可以不經歷痛苦就安抵幸福的彼岸,夫妻若能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,將成為未來美好的回憶。
婚姻不是為了滿足個人需要,儘管,婚姻確實可以帶來歸屬感、價值認同、性關係的滿足,以及後代血脈的延伸。然而,聖經提到的美好婚姻,必須以彼此順服為基礎,將對方的需要擺在自己的需要前面,效法基督對教會的捨己之愛。
婚姻不是讓人生圓滿的解答
上帝本身就是完整的,並不需要藉著婚姻才能達到這一點。始終獨身的保羅也是如此,他甚至推崇單身的生活。婚姻很美好,卻無法給你想要的一切,如果我們期待著有一個人能完整我們的生活,這樣的重擔終將壓垮對方。預備婚姻最好的方式,就是讓自己先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。
保羅說婚姻是「極大的奧秘」,雙方要離開父母並且成為一體。婚姻無法讓我們完整,另一方面,我們卻完完整整的屬於我們的配偶。哥林多前書7章3到4節提到,「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,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」身心靈的合一能帶來美好的婚姻關係。
基督和教會是婚姻中的典範
上帝樂意讓我們在婚姻中享受各樣的美好,這是一條美好的恩典道路,然而,耶穌也說若要在生活的各個領域活出祂的榜樣,就要天天背起十字架,捨己跟從祂。
「捨己」與「成為聖潔」讓婚姻關係更喜樂且蒙福,以弗所書5章29節吩咐丈夫與妻子,對待彼此總要「保養顧惜,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」。婚姻帶來的親密感超越一切的關係,彼此生命中的問題也會愈來愈明顯,不要互相挑剔和攻擊,更多付出讓對方感到滿足,愈多捨己反得著愈多。
(本文摘自查爾斯普萊士牧師《性別與兩性關係(二):婚姻的迷思與奧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