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罪最終的目的,是要讓我們恢復跟上帝、跟人、跟自己的好關係…認罪最基本的意義,不是要我們受虐待,不是看我們很差,而是要看到上帝很好,我們要進入到祂榮耀的生命裏面。
詩篇教導我們禱告,這其中有兩個重點:第一,禱告要有啟示。詩篇第一篇是智慧詩,教導我們要用啟示、用上帝的話、用禱讀來突破我們的禱告生活,用上帝的話而不是人的話,禱告才會進步。禱告最終的目的是,我們得到上帝的話、上帝的智慧,生命改變。其次,禱告是要跟上帝建立親密關係。禱告不是向上帝報告,像列出購物清單,也不是命令上帝做這個、做那個,禱告是為了跟上帝建立關係,因此詩篇作者教導我們用感恩和讚美對上帝作愛的表達。
今天我們要從詩篇學習另一種禱告,「認罪」。
「認罪」,在基督徒的信仰裏扮演一個非常關鍵的角色。但大部份的人在想到「認罪」時,不管是對上帝認罪,或對人認罪,都沒有太好的感覺。原因包括了兩個,首先,因為「認罪」、「認錯」常常跟刑罰連結在一起;其次,就是害怕別人會譏笑我們,不管是同學、同事,甚至教會的同工,我們都害怕別人覺得我們很差、很爛,所以我們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。
因為不好的經驗、因為害怕,很多人覺得認錯是壞事,乾脆不認錯了。這樣的思想會深深影響每個人處理罪、處理錯誤的方式。有一個心理學派認為,絕對不可以認錯,因為認錯只是增加自己和別人的罪惡感,無法改變事實;他們認為罪惡感是人加給人,或社會加給人的,「認錯」會加重這個現象,把不健康的罪惡感加給人。
詩篇32篇給我們另一個信念: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凡心裏沒有詭詐、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」(詩32:1-2)詩人告訴我們,認罪是好事,不是壞事!為甚麼?詩篇作者舉出兩個最主要的理由:
一、認罪使我們脫離仇敵的轄制
當我們認罪的時候,我們可以脫離仇敵的控告和轄制,得到自由釋放。反而當我們不認罪的時候,會把仇敵的轄制、破壞我們生命的東西,統統留在我們身上,一點都不好:「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。黑夜白日,祢的手在我身上沉重;我的精液耗盡,如同夏天的乾旱。」(詩32:3-4)認罪可以得到自由釋放,不認罪反而會帶來身心靈的轄制跟不健康。不認罪是壞事,認罪是好事,因為認罪使我們得到赦罪的恩典,是我們得以從罪惡的轄制中被拯救出來的惟一辦法。
「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」,就好像傷口擦了紅藥水粉飾太平,以為沒有問題,其實有罪埋在我們生命的底層,發酵、發炎、長膿,甚至會要我們的命!罪不處理,撒但就會得到合法攻擊我們的地位。啟示錄說,撒但利用我們的罪,晝夜控告我們。人沒有犯罪的時候,是自由的,一旦人犯罪,撒但就拿到一個合法的權柄,可以任意對我們身心靈進行攻擊。保羅說:「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」(弗4:27),意思就是不要犯罪,免得給魔鬼攻擊我們的機會,免得牠利用我們的罪對我們進行偷竊、殺害、毀壞。認罪是好事情,是要把膿擠出來,是要排毒,趕出仇敵在我們身上的工作。
二、認罪使我們進入上帝的同在
認罪的第二個好處,在詩篇32篇7、10-11節:「祢是我藏身之處;祢必保佑我脫離苦難,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。……惡人必多受苦楚;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。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;你們心裏正直的人都當歡呼。」認罪消極的是脫離撒但、世界、肉體的控告、轄制,積極的是要帶領我們進入到上帝的同在。得到上帝的同在,是我們認罪的最終目標。上帝要以祂的同在、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們。羅馬書三章23節說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」,罪的相反,就是上帝的榮耀;上帝榮耀的相反,就是罪。上帝的榮耀是甚麼?就是祂的臉,祂那充滿愛的臉,也就是祂的本質─愛。罪的相反是愛,當我們拒絕罪,拒絕自私自義的時候,我們就已經走進愛的範圍裏面。
進入上帝的同在,就是進入上帝的愛,能夠跟上帝、跟人、跟自己恢復健康的愛的關係。認罪最基本的意義,不是要我們受虐待,不是看我們很差、很爛,而是要看到上帝很好、很棒,我們要進入到祂榮耀的生命裏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