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難想像,兩個因為想和對方共度一生而結婚的夫婦,如何從一種充滿熱情的關係,到後來竟得透過律師溝通?原本成為一體的兩人怎麼分開了?原本期待的親密關係怎麼會變成孤立?原本期待的幸福生活怎麼會帶來心碎?
當「我們」變成「我」,熱情就消失
用「熱情消失」這四個字來解釋似乎還不夠,我們需要更進一步來找出熱情消失的原因:
一、當從歡欣變煩心,熱情就消失了。
如果神要你歡欣,你卻在容忍,最後就變成煩心的關係。所謂「80-20」定律就是,人通常會離開他們喜歡並且已擁有的80%,去追求他們想要的20%。在婚姻中,當「我們」變成「我」,熱情就消失。如果你已婚,就不能再用單身思維了,如果你沒預備好在每個決定上從「我」變成「我們」,仍想要過80%的兩人世界,同時保有20%的單身生活,你不需要結婚。
二、當欠債的變成討債的,熱情就消失了。
神既施恩給你,你怎敢掐著別人不放?在婚姻中,許多人通常一邊跪求神的寬容,一邊卻對配偶掐著脖子要他償債。應當放下叉著腰的手,轉而擁抱對方說:「我饒恕你,因神赦免我,我蒙了恩,也當施恩予你……」。
婚姻需要恩典
當熱情消失時,婚姻中的兩個人都需要做出改變。至於要如何改變呢?
首先,恩典會改變生命,婚姻需要恩典。我們該如何用恩典來對待另一半?保羅用這個例子來解說,「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。」(林前7:14)這說明了夫妻兩人是連動的,並不是說,你和神的關係能轉移到別人身上,而是你和神的關係能轉化另一個人。當對方看到你寬容相待,那會改變他們。嘮叨、煩惱、苛求,都不能改變他們,但恩典能改變他們,恩典是能力,能洗淨並使他們成聖。
在舊約,不潔之物碰到潔淨的,會污穢那潔淨的,但是耶穌改變這一切。有一天,耶穌走在路上,一位患血漏的不潔女人,因為她覺得沒有資格靠近他,所以跪行到耶穌身後,並且偷偷摸了耶穌的衣裳。在舊約,祭司是潔淨的,如果碰到不潔的,會被玷污;耶穌之所以能當大祭司,是因為不潔的婦人摸了這位完全純淨的,「不潔的」沒有玷污「潔凈的」,反倒是「潔淨的」淨化了「不潔的」。只要基督在我們裡面,我們就能不被玷汙,反倒能淨化那些不潔的,因此,我們要去恩待別人,正如耶穌恩待我們,拯救了我們。
你是負債的?還是討債的?
其次,你要看見自己是負債的,不是討債的。我們每一個人,其實都是負債的人,耶穌用祂的寶血和公義,為我們償還原先不是祂欠的債,而欠債的我們卻無法自己償還,祂讓我們從此每天能放膽到施恩寶座前;因為我們的大祭司耶穌,不怕摸到不潔的,祂摸了你和我,改變了我們,使我們完全。
我們所背負的罪債,無法償還,神也沒有要我們償還,但是,如果我們能有負債的心態,這會拯救一些婚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