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許多人而言,生活總被工作佔滿。對基督徒來說,學校畢業後,第一個作見證的場所就是在工作環境,信仰可能因此面臨挑戰、衝擊。究竟工作是神的祝福,還是咒詛呢?讓我們一起來思考,在始祖犯罪墮落前後,工作的意義有何不同。
我們為什麼要工作?工作是來自於神的咒詛呢,還是一個來自於神的給我們的祝福呢?基督徒應該如何對待工作?聖經中的工作觀是怎樣的?
關於這樣的問題,從聖經的角度,我們必須從兩個部分來看:
在始祖墮落之前
首先,從神的創造來看,我們是照神的形像造的。我們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呢?祂是有創造力的神,祂創造萬物,經過了六天的創造,創造整個宇宙、地球,也創造地球上所有的生物,當然包括動物、最後創造了人。 神照衪的形像創造了我們,工作本身就有神的創意在其中,使我們可以發揮、能有獨特思想和意念。神也一直在工作,耶穌曾經這樣說過:「我父做事直到如今,我也做事。」(約5:17) 天父並不是創造天地完畢後,就去渡假、休息了。 神從來沒有休息過,一直不斷的在工作。
其次,神是有創造力的神,人也是有創造性。人既然照神的形像造,就會反映出神的某些特質。其中「創造性」就是神的形象,所以人能夠工作、有創造性,是屬於神的祝福、不是咒詛。
第三,工作是 神對人的託付。當人被造的時候,如創世記中提到,「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: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(創1:28)治理與管理本身就是一種工作,是神的祝福、也是在墮落前,神對人的吩咐和交代。
第四、工作是來自於 神的祝福。在墮落前, 神創造亞當、夏娃,把亞當放在伊甸園裡時,對他的吩咐是什麼?「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,看守。」(創2:15) 亞當的責任是修理與看守伊甸園,那是工作的一部分,也是神給人的一個責任、一個祝福。種果樹有好收成時,很自然的,你可以享受工作的成果。人墮落以前, 神給人的祝福之一,就是讓人在一切所做的事情上,讓自己感到滿足、且看為是好的。
神在六天的創造,無論造什麼都說:「神看著是好的」,所以從第一天到第六天,每一個都是好的。所以神享受祂所做的,因此人照神的形象被造時,神也要我們享受所做的事情。所以工作不是咒詛、不是因為人墮落了不得不去工作,工作是來自於神的祝福。
從人類墮落之後
但在亞當、夏娃,我們的始祖犯罪墮落後,整個情況有了一個非常大的改變。工作的本身原來有的祝福並沒有完全失去,但產生微妙卻關鍵性的變化。聖經中提到神對亞當說:「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」(創3:17b)這個咒詛是什麼呢?咒詛不是工作本身,是工作產生的成果問題了。談到工作一定評估投入多少時間、力量,產生什麼結果,結果發現投入的,跟所得到的結果不成對比,就失去喜樂,認為這是咒詛。
但如果有很好的成果呢?你就越來越喜歡做。所以咒詛是來自於因為人的犯罪、地受了咒詛,以致於土地回報你的不一樣。工作與罪本身沒有直接關係,但因為許多罪的關係,造成工作回報讓人感覺回收報酬率降低了。
(本文摘自莊祖鯤牧師信息《基督徒的工作觀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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