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服事,大家都能很快的分別:職場、教會服事!職場服事,很容易理解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,但是,難道教會服事就不是你我的事嗎?不,這件事,您可一點也脫不了干係!
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所謂的呼召跟命定,有一些人是在教會全職服事,但是大部分的人,其實是在職場當中服事,所以在職場的各行各業、社會的每一個領域當中,神給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呼召,那就是在我們的職場服事、事奉,要帶下改變和轉化。
區牧師曾經這麼說過,在外面(職場)叫做服事,在教會裡面,叫做家事。沒有任何人,在外面工作完之後,回家是不需要做家事的,因為這是家裡的事,然而家裡的事是誰要去做呢?很多人會說,教會豈不是有全職傳道人嗎?全職傳道人做就好了,不然為什麼要給薪水呢!但是首先,我們必須先來定義「家裡的事」,這並不只是全職家庭主婦的事,而是每一個參與的家人的事情。另一個,神呼召一些人成為傳道人,最主要的目的其實是,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。在社會中的每個領域、各行各業當中,讓我們都能夠發揮,神要把我們擺在每個位置上,我們應該發揮的功能。
所以,不是因為教會有全職傳道人,所有教會的事情,都應當他們來承擔,而是,因為這是我們共同的家,這個家整個的經營,是跟家人的投入和參與相關,因此,與其說這是服事,不如說這是家事。既然是家事,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參與,也都必須要扮演角色在當中,當我們各盡其職的時候,這個家就會是個興旺的家,也是豐富、充滿喜樂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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