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與人的關係中,倘若遇到重大的事情時,常常會以「發誓」來為自己做保證,但是,基督徒其實不需要這麼做,因為耶穌是這麼教導我們的…
大衛鮑森有一天去見一位律師,因為他擔任一份遺囑的執行人,要先宣誓才能生效,然而他們卻在過程中討論了很久,原因就在於大衛鮑森不想拿聖經宣誓,只想鄭重得保證自己會說實話,因為耶穌叫我們不可起誓,祂說,我們說話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。對基督徒來說,這應該就夠了,但是這位律師卻說:「若這樣做,事情會變得很複雜,我得去北部找另外一個律師改寫宣誓詞。」於是大衛鮑森就勉強的答應了,爾後,他們在桌子前面對面坐下,大衛鮑森說:「我發誓我所說的話都是實話。」
基督徒事實上不必發誓的,因為基督徒應該要有說話算話的名聲,也應該像主耶穌那樣,是誠信真實的見證,只說實話、不說假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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