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時候我們在教會,聽見別人的領受和感動,因為害怕自己質疑主的話,總是完全接納,但是,我們要有信心和勇氣去挑戰一些事情,敢說:「你說這是出於主,但我不確定。」
有一個循道會的牧師在某一個主日的晚上,講以弗所書四章,他說,我們都在事奉,都一樣,我們都屬於基督的身體,不管是台上的我或者台下的每一個人,我們都屬於同一個身體,都在事奉,他那天的講道很好。
但是當到了下一個主日時,他一站上講台,卻嚇了一跳,因為他發現台下每一個人都穿了牧師領,且都穿上了黑襯衫和毛衣,整個場面像是宗教會議一樣。他問大家:「你們在做什麼?」大家回答:「我們在操練上週主日的訊息!如果這樣穿能幫助你傳福音,我們也要。如果這樣穿能讓你進醫院探訪,我們也要。」這位牧師花了一個星期才擺平了這一件事,也才明白自己說的和做的,是兩回事。
靈恩派確實拓展了整個事奉的觀念,因為靈恩派認為,所有的肢體都要事奉,人人都有分,但是,這麼做有一個危險,因為每個人將會照自己的想法或直覺去做,因此,我們會常聽到這一句話:「我有感動。」然而,聖經上卻找不到這句話。
常常有人會這麼說:「我有感動要這樣做。」意思就是,我要做這件事情,因為我有感動,或者,也有人會說:「主叫我這樣做。」這些人會用這樣的話,來堵住別人的口,讓別人不要質疑自己,這使得靈恩派完全接納每個人所說、所做的,但是這並不是肢體事奉的意思。
總結來說,有的時候我們會完全接納別人的感動,是因為害怕自己質疑主的話,但是我們務必要克服這個恐懼,要有信心和勇氣去挑戰一些事情,敢說:「你說這是出於主,但我不確定。」但是,當我們要踏出這一步時,是需要勇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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