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個人都喜歡擁有新的體驗,尤其是在教會中,每當有新的體驗總是非常快樂的事情,但是,可別忘了在開心之餘,我們得要將這三件事情做好做滿!
我們對教會一切的體驗,都要做這三件事情,第一件事情是查驗。想查驗某些事情是不是真的出於神的,那就看看符不符合聖經,並且看看聖經上有沒有說,聖靈會這樣做,因為神不會說矛盾的話,更不會說謊,聖靈的行動一直都符合聖經,因為是聖靈啟示人寫出聖經的。第二件事情,我們必須去了解這些體驗,了解為什麼發生這種事,以及為什麼會這樣,聖經不但會幫我們查驗,這個體驗是不是出於神,如果是出於神的,也會幫助我們了解為什麼會發生,並且了解神這樣做有什麼目的。
第三件事情,我們需要聖經來幫助我們分享這個體驗。我們不能期待自身的體驗一定要發生在別人身上,因為那是每一個人獨特的體驗。當我們期待自身的體驗一定要發生在別人身上時,就可能會操縱別人,強迫他們有表面上的體驗,但並非是真實的體驗。新約聖經從來不會把體驗加諸在別人身上,而是分享真理,領人去體驗,好讓別人能夠體驗真理。換句話說,不是叫別人去經歷同樣的體驗,而是分享這個體驗背後的真理,讓真理引導他們去體驗。
我們不能夠傳達體驗,只能夠傳達真理,然而分享見證有一個危險,就是不斷的在傳達體驗,但是每一個人對神的體驗都不一樣,我們都必須要了解這三件事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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