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罪得赦免,跟耶穌的復活息息相關,如果耶穌沒有復活,福音就是假的,我們仍然在自己的罪中。過去有許多著名專家人士,企圖否認耶穌復活的真實性,那麼關於耶穌的復活,聖經提供了什麼證據呢?聖經記載著耶穌復活,這是比人證更早存在的。
基督的靈啟示
彼得前書1章10到12節說:「論到這救恩,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,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,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,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,後來得榮耀,是指著什麼時候,並怎樣的時候,他們得了啟示,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,不是為自己,乃是為你們,那靠著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,現在把這些事報給你們。」保羅說基督的靈,也就是彌賽亞的靈在他們裡面,在基督的靈啟示之下,他們以第一人稱,敘述耶穌的遭遇,但他們自己不曾經歷。需要從聖經幾個例證來暸解:
- 詩篇22篇 這首詩記載的是彌賽亞的啟示,大衛以第一人稱說:「犬類圍著我,惡黨環繞我,他們扎了我的手和我的腳。」(詩22:16 )大衛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,這是基督的靈向他啟示的,所以他用第一人稱敘述。
- 以賽亞書50章 「人打我的背,我任他打,人拔我腮頰的鬍鬚,我由他拔,人辱我、吐我,我並不掩面」(賽50:6) 以賽亞生平不曾遇過這種事,這是耶穌傳道生涯的經歷,但以賽亞用的是第一人稱,是基督透過聖靈的啟示,叫他們預言彌賽亞耶穌的經歷。
- 詩篇71篇 詩人說:「祢是叫我們多經歷重大急難的,必使我們復活,從地的深處救上來,求祢使我越發昌大,又轉來安慰我。」(詩71:20-21) 詩篇作者不可能經歷過這些事,這首詩只適用在耶穌身上,祂被埋葬,且從死裡復活,這是耶穌的經歷,彌賽亞的靈在他們裡面, 事先見證將來的事,當明白這個真理,會發現「聖經」是耶穌復活最有力的證據。
第三天復活的例證
福音具備三個事實,照聖經所說,第一、「耶穌死了」,第二、「被人埋葬」,第三、「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」,聖經哪裏記載了,耶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呢?
何西阿書裡說:「來吧,我們歸向耶和華!祂撕裂我們,也必醫治;祂打傷我們,也必纏裹。過兩天祂必使我們甦醒,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,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。」(何6:1-2)對於第三天的復活,這裏是一個很清楚的預言,清楚告訴後人耶穌復活之事。
耶穌復活與我們的關係
以弗所書2章第4節提到,「然而,神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祂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」即使我們死了,神還是愛我們,接下來神做了什麼?三件事情:
第一、祂叫我們與基督「一同活過來」
第二、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「一同坐在天上」
第三、因著與耶穌「同為一體」,我們得到救恩,死而復活,不只如此,還高坐在天上,這是我們的命定,這不是未來的事,只要接受救恩,現在就能與耶穌一同活過來。
見證人的例證
保羅也列舉了見證人的名單,「耶穌被埋葬了,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,並且顯給磯法(彼得)看,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,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,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,卻也有已經睡了的,一大半的人當時還活著……」這是在哥林多前書15章5到8節記載的,耶穌復活的目擊證人。
耶穌的復活,是基督教義的基要真理,這對每個基督徒,都有切身的關係,保羅說,若基督沒有復活,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,你們的信也是枉然,你們仍在罪裏,如今,耶穌已復活,不單解決我們一切罪的問題,更是讓我們能進入這復活,與祂一同坐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