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常覺得要分享神的愛,但卻沒有實際行動展現。然而,神的愛卻不是只是說說而已…讓喬依絲邁爾牧師和你分享她如何學會分享愛。
在這世上,我們最大的貢獻、能使神歡喜的事就是:學習如何真正活出真愛。真愛不只是口頭說說、也要行動。我們必須學習神的愛,且影響人的生活,那正是我們可以隨身攜帶、為耶穌作見證的活招牌。
以身作則,活出完全的愛
你在等待「某一個人」有一天能夠做對的事嗎?那麼,「你自己」就必須先做對的事。如果你是家中少數或唯一的基督徒,就更應從「你」先開始。你不能期待不了解神話語的人,做任何對的事。他們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對的,所以我們必須以身作則。
剛結婚那幾年,我的丈夫大衛是我的好榜樣。當時,他已是個信仰堅定的基督徒。而我雖已信主重生,但對神卻一無所知。大衛是個成熟、信仰堅定,屬神的人。他太適合我了,因我需要有人,除了跟我分享基督的事,還會說「我愛你」,並實踐了其中涵義,不管我行為如何,他始終如一。大衛讓我明白,我們所效法的耶穌正是這樣,祂不隨著環境改變,也不隨著別人起舞,祂始終如一。
我們總會說,「耶穌啊,我只願像祢、我奉獻所有。」然而,若是我們學會這些外在的行為,卻忘記用實際的行動去建立關係,這很容易落入虛假偽善的宗教。千萬不要誤解我在指責你們,因為過去我也常如此,而我也是從軟弱中靠著主從新站立。
唯一能真正改變憎恨、苦毒、厭惡、邪惡、罪惡、悲慘、自私、自利的,就是「完全的愛」。這必須靠我們基督徒願意點亮自己的燈,走入世界、活出耶穌的樣式,不是只有說教而不做事。
在生活中展現愛人如己
你知道小孩在學校玩的「展現並說明」的遊戲嗎?他們會展現一樣東西,然後向每個人說明。而基督徒常只有說明,而不展現出來。我們需要展現,也需要說明。若我們向人們展現基督的愛,就不難向他們說明,那我們所愛的耶穌了。
聖經上,律法師問耶穌說: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22:36-39)
若你內心常有交戰,活在被定罪之中,對自己的身分感到羞愧,就是你不喜歡你自己,那麼你要珍藏這篇愛的信息!學習接納自己,因基督已經為你成就一切。學習認識你在基督裏的身分,和自己建立好的關係,與神建立好的關係。
聖經告訴我們:「又要以耶和華為樂,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。」(詩37:4)即使在你遭遇困境時,仍然要倚靠神而行善。
現在你已準備好,要出去向這世界展現神的愛嗎!
(本文摘自喬依絲邁爾牧師〈什麼是真愛〉信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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