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讓信用卡養成你「賒帳」的壞習慣-財務十誡(下)

神知道我們的需求,也樂於滿足我們一切的需求,祂把錢交在我們手上,期待我們做出最妥善的運用。當我們學會正確管理金錢的法則,不僅領受神豐盛的供應,自己也能成為別人的祝福。

先點擊看→【財務自由的「秘訣」全在聖經裡面-財務十誡(上)】

財務第六誡規劃預算

這呼應了十誡第六條:「不可殺人。」(出埃及記20章13節)

怎麼說呢?因為不做計劃,我們就註定會失敗。換個方式來說,如果沒有事先設定目標,就很難到達目的地。

規劃預算,其實就是做計畫。它有一個很大的優點,讓你可以不靠情緒做出財務上的決策。按照預算來過日子,比較不容易落入失敗。

財務第七誡:量入為出

十誡第七條誡命:「不可姦淫。」(出埃及記20章14節)

犯姦淫的人,是因不滿意神在生命中的供應;開銷大於收入的人也是這樣。

注意,當你的開銷大於收入,當你買自己無法負擔的東西,其實就是在神的面前表達你的憤怒,你在告訴神,你對祂的供應覺得不滿意,你想照自己的方式來!

保羅在腓立比書4章11節說:「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……這是我已經學會了。」這位最偉大的使徒、新約主要的作者,他說自己「學會了」知足,這告訴我們,「知足」是可以學習的,或許我們現在還無法知足,但我們可以學得會,因為我們的滿足無關經濟狀況,我們的滿足來自神。

財務第八誡不要賒帳

這對照十誡第八條:「不可偷盜。」(出埃及記20章15節)

賒帳其實就是一種偷竊,神在創造我們時,在情感上建立了「盼望」的機制,讓我們心中有期待,願意為渴望的事物努力,以至於真正得到時,喜樂會超乎想像,這也是所謂的「延遲滿足」。

許多人不想等待,想要什麼東西,信用卡一刷就到手了,這樣會失去神真正要給我們的喜樂。神不介意你買好東西,但是祂不要你為了買一樣東西,之後要受苦好幾個月,祂要你享受購物之後的喜樂。

財務第九誡作個好見證人

這對應了十誡第九條: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」(出埃及記20章16節)

神要我們為祂作真實的見證,如果你和鄰居開始談論神,他們卻看到你沒錢粉刷牆壁,有錢買新車,這不是好見證。你處理財務的方式,決定你為神作的見證是好是壞。基督徒一樣會遇到財務上的挑戰,若是能夠在困境中有喜樂和信靠的心,就是一個好見證。

財務第十誡知足

十誡第十條是: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(出埃及記20章17節)

人若懂得知足,就不會貪戀別人的東西。

歌羅西書3章5節提到,「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。」舉個例子,你的鄰居買了新車,你覬睮這部新車,你不只是把這部車當偶像,還把這位鄰居當成你的神。為什麼?因為你想買新車,不是神要你買,而是因為鄰居買了新車,你不照神的意思管理財務,而是照鄰居的意思,他甚至不需要跟你說什麼,只要給你看就可以了。發現了嗎?你的鄰居成了你的神!

當你貪戀別人的東西時,你貪戀的東西成了你的偶像,東西的所有者成了你的神。因此,別讓別人決定你怎麼花錢,讓神告訴你如何使用祂的錢。

當我們按照神的教訓忠心的管理好祂的錢,聰明消費,認真存錢,慷慨奉獻,必定會活出加倍蒙福的生命。

 

(本文摘自羅伯特‧莫里斯牧師《財務十誡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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