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是一件天理不容的事情,但很多人明明就沒犯罪,憑什麼基督教卻說我們都是罪人?甚至要我們認罪呢?所謂那個罪,指的是這個東西!
當談到罪人的時候,我們時常會立刻撇清關係,因為我們所認定的犯罪,指的是殺人放火、傷害他人…等等,但其實罪這個字,從英文來說有兩個不一樣的字詞:Sin和Crime,Crime是指違反地上的法律,但Sin就像我們從小到大會吹牛、說謊、偷東西…等等,因為沒有人是完全完美的,也因此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著Sin。
另外,牧師特別舉例,上帝對於罪的看法就如同我們看到一堵剛裝潢好的牆面,當我們用強光一照的時候,就會發現一些粉刷的痕跡、牆上坑坑疤疤的地方,而上帝就是那一道很強的光,因為祂就是光,在祂裡面一點黑暗都沒有,所以當祂照我們生命的時候,我們生命當中所有的不完美和驕傲、自大、不真實…等等,就顯得無所遁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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