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得救後又犯罪 救恩還算數嗎?

許多人已經得到神的救恩,但他們卻仍懷疑、不確定。為何他們會這麼想?「因為我做過這個、那個,我犯過這罪,我不完美。」「我犯了許多錯誤…」,所以他們不確定。基督徒得救後又犯罪,是否就失去了救恩?

神賜救恩之禮,也必賜下確據

聖經說:聖靈住在我們裡面,我們受了聖靈的印記。當你信靠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,三一真神(聖父,聖子,聖靈)的第三位格,聖經說你受了聖靈的印記,等候得贖之日來到。

沒有人能打破那印記,所以你是屬神的兒女。若你得救是靠行為,我們便有理由存疑。但我們得救是因著接受基督在十架上犧牲受死,並接受祂作為我們的個人救主。所以你得救了。

永生之禮包含永恆的確據,「永恆的確據,是神在基督裡的工作,向我們保證救恩之禮。一旦憑信心接受,便永遠擁有,不會失去。」如果我們得救後,只要再度犯罪,就會失去救恩,那麼我們對於與神之間的關係,便會一直難以安心。

如何面對得救後犯罪?

既然我們已得救,既然救恩千真萬確,那我們如果又犯罪了,該怎麼辦?因為事實上,我們在人生中,很難不總會犯罪。

我們得救之後,雖然罪惡與我們的身分不符,但有時我們仍會犯罪。

聖經約翰壹書一章7節:「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(公義)中,就彼此相交。」祂兒子耶穌的血也(持續)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
若你我已得救,耶穌基督的寶血便持續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(聖經裡這裡用的時態,表示持續的習慣動作)。接著: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」祂是寫給基督徒看的。

當人真正明白,聖經關於永恆確據的教義,就不會為各樣的罪行找藉口,或利用身為神兒女的穩固地位,繼續活在罪中。

犯罪後要認罪悔改

約翰壹書二章1節:「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」「寫給信徒們,叫他們不犯罪。」「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」,「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」。「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

神的旨意是叫我們不犯罪,但若你犯罪,聖經說你該如此回應:你要認罪,而非隱藏並否認。我們若認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…。

若你真的得救,就永遠得救。你該過怎樣的生活?敬虔,聖潔,公義的生活。不只行善,還要過敬虔的生活。若你沒有做到,可以求神赦免你,祂必赦免你。

我們每個人都須面對罪的議題,我們只需決定是否想過聖潔的生活?你能過聖潔、敬虔的生活,因為有聖靈住在你裡面。但你若犯罪,就必須照著神所教導,向神認罪悔改,然後重新選擇,要過敬虔聖潔的生活。如此,你不僅擁有神的救恩,也會同時擁有更寶貴的――救恩的確據。

(摘自查爾斯‧史丹利牧師《關於永恆確據的信念》信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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